开始焚烧污油的炉膛温度一般设置在650℃,单独焚烧污油850℃。让焚烧炉自动点火慢慢焚烧至850℃,这个过程会很漫长,会浪费轻油。如果在焚烧炉开始燃烧时,不时的投入少量含油棉纱等固体垃圾,既让炉膛温度快速上升又顺带焚烧了固体垃圾。但这是严重违反焚烧炉操作规定的。固体垃圾焚烧应该在SOLID WASTE模式下自动焚烧,才能实现固体垃圾的完全充分燃烧.在SLUDGE模式下运行,炉膛温度到达至650℃,转4级,污油计量泵启动,由柴油喷嘴1和污油一起工作。计量泵初始转速设定一般是320RMP,为实现炉膛温度持续快速增长而人为增加计量泵转速,提前加大污油喷入量,这也是严重违反焚烧炉操作规定的。污油的喷入量应该根据炉膛温度的持续上升而自动缓慢增加,从而实现污油的完全充分燃烧,避免因焚烧而产生空气污染。

    对于连续进料型焚烧炉,炉膛温度低于850℃时,不应继续填入固体垃圾。常见错误做法是只要炉膛内垃圾在持续燃烧、不断填入垃圾。焚烧炉操作人员应该经过专业培训,操作要规范和熟练,焚烧炉既是焚烧污染物,不应该产生新的污染物.MARPOL公约对于分批进料的船上焚烧炉有一项规定:该装置应设计成其燃烧室气体出口的温度在启动后5分钟内达到600℃。这一条在实际使用中往往达不到,但是这一条却已经成为了很多国家PSC的易查项目,轻则罚款,重则滞留。

    对于这一项的检查,我们通常有两个误区。按下SLUDGE模式,焚烧炉点火,开始双柴油枪燃烧,5分钟内达不到600℃,我们的错误做法是往炉膛内填入适量固体垃圾,或者人为增加计量泵转速,这可以使炉膛温度快速上升,但是这是错上加错,让检查官发现更是无法解释而加重罚款。第二、针对此项发表过一个解释申明,5分钟达到600℃该项试验是在设备申请形式试验时所做的项目,它需要一定的实验条件,例如对测量点(炉喉砖中心位下方)以及热电偶的类型(一般为金属铠装)都有严格的要求。现设备上安装的炉膛热电偶为陶瓷封装,陶瓷具有隔热性,所测温度有一定的滞后,且安装位置也非准确的测量点,因此现设备上的炉膛热电偶并不适用于该项试验。应对该项PSC检查我们完全可以出具设备厂家的技术说明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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